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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通識教育中心 Center for General Education


●概 述

通識教育中心現有專任教師6人,兼任教師包括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約30人,分屬不同學術及教學領域。

教學及行政空間為一四層建築大樓;除主任辦公室、中心辦公室、會議室、教師休息室外,計有大小不同教室13間。


●特 色

本校為我國第一所藝術專業校院,目前有音樂學院、美術學院、戲劇學院、舞蹈學院、電影與新媒體學院、文化資源學院、人文學院等七個學院,與國內一般大學院校相比,是屬於小型的藝術專業學校,其特點有:

一、單科的藝術大學,各科系及學生間,同質性高,與綜合大學不同。一般綜合大學,各系或不同主修同學之間可以相互涵泳,自然而然形成跨領域的通識環境。

二、藝術專業分工精細,具有獨特的學習特性。專業科目的教學方式以個別教學,分組教學與小班教學為主。展演活動更是教學的一部分,特別是戲劇與舞蹈的學習,人際互動頻繁;藝術專業學習的內容與方式有異於其他科系。

三、藝術科系學生俱是具備藝術特殊才能者。學生特質亦是規劃課程必須考量之因素。

四、藝術專業學習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與精力,以致藝術科系學生專業課程負擔十分繁重。以術科課程一學分每週上課 2 ~ 3 小時計,再加上課程外的演練,學生縱有興趣投入通識課程之學習,在時間的安排上難免受到限制。

藝術單科校院實施通識教育因其學校特性、學生特質、教學方式以及時間與排課因素而有所限制。教師與學生對通識教育之認知與接受能力是通識教育課程成敗的關鍵。


●組 織

通識教育中心為實施通識教育的一個教學部門,屬人文學院之下,專、兼任教師及行政人員已為前述。為配合學校行政體系及中心事務之推動,依學校組織設主任一人,助教一人,綜理中心教學、行政、課程及各類會議等事務。


●課程概況

為達成全人教育的理想,通識教育於民國八十年經教育部積極的推動,於八十三學年度全面實施具有全人思想的通識教育。

同時教育部並提出國文、歷史、外文、中華民國憲法及立國精神、通識等五大領域共28-32學分,以為各大學設計規劃非專業課程的部份。希望藉此非專業的 課程,開擴學生在專業以外的視野、適應多變的現代化生活、有能力判斷、抉擇自己生命的價值。同時還有現代科學技術與方法,進行進一步的研究與發展。

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幾經研究,決定配合教育部所提出的五大領域,進而根據學校特色,學生需要發展出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工具、藝術通識的五大領域,以作為全人通識教育的非專業課程部份。換言之,即將共同必修課全面通識化。
96學年度起已修訂新學分科目表,課程分三面向:A.特別規劃的整合型主題課程/通識核心課程;B.跨藝術領域的藝術鑑賞課程;C.通識分類課程。